本文导读: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
非银行支付机构因发行预付卡或者为预付卡充值所直接接收的客户备付金应当通过预付卡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统一交存至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第五条 客户备付金只能用于办理客户委托的支付业务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对跨境人民币支付、基金销售支付和跨境外汇支付账户有何规定?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充分考虑市场机构诉求,优化了三类特定业务账户管理规定。
央行对支付机构存放客户备付金的账户做出了最新规定。11月17日,央行发布《中央银行存款账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中央存款账户归类为专用存款账户。
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对跨境人民币支付、基金销售支付和跨境外汇支付账户做出规定,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则表示,实施该《办法》是为了充分考虑市场机构诉求,优化了三类特定业务账户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支付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因为根据客户备付金管理要求,支付机构应将客户备付金的50%以上集中存放在备付金存管银行。根据央行的统计,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有较大部分(2016年第三季度为42%)以非活期存款形式存放。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将推出,主要有一些怎样的内容值得关注?
一是强化支付领域反垄断监管措施,明确界定相关市场范围以及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二是规范人民银行的检查权和检查措施,保障人民银行执法权的有效行使。
《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条件)中规定,同一法人不得持有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10%以上股权。同一实际控制人不得控制两个及以上非银行支付机构。
月20日,央行网站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发布后,支付行业高度关注,不少机构加紧展开研究讨论。 主要释放了两个重大的信号。
首先,对于客户过去很容易忽略的一些重要事项,比如很容易将第三方支付账户上的资金余额与银行存款混淆。
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1、月20日,人民银行官网显示,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防范支付领域金融风险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重要一环。
2、近日,央行对外发布了一份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的意见稿,该条例引发了不小的震动。有相关人士表示,该条例就是针对互联网巨头而来,并且有望将目前的移动支付领域彻底洗牌。
3、近日,有关非银行支付机构的监管新规引发巨大反响,获得一片叫好。
4、首先我觉的这次强化支付领域发垄断监管很有必要,势在必行。中国人民银行1月20日发布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5、继央行就《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后,《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来了。
关于第三方支付现在国家有哪些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法律法规有:中国人民银行21日发布央行令,制定并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办法》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法律主观:央行前日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七条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三方支付平台实际上是买方的直接收款人、卖方的直接付款人,第三方支付平台与网上银行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代理关系,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代理人,此关系受民法代理制度的调整。
可以看出,第三方支付本质上属于金融服务中的清算结算业务,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只有商业银行才能许可从事该项业务。据估计目前我国提供网上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机构已不下五十家,绝大多数是非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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