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导读:
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1、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取得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委托他人领取工资的,受委托人领取工资的,受委托人在代领工资时,应当向企业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3、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依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未付出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伤假工资。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但并未规定结清的期限。
公司给员工发工资有几种方式
1、法律分析:公司发放工资可以由企业直接发放,也可以由银行代发。通常工资是由劳动合同约定的,在发放工资的同时发放工资条,员工根据工资条有异议的,可以及时提出。
2、法律分析:发放工资目前普遍有两种形式:通过银行间接把工资发放到职工手中。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到员工手中。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工资结构一般包括五个主要项目:一是基础工资、二是绩效工资、三是工龄工资、四是长期浮动奖励、五是补贴和补助。基础工资。
4、工资的基本形式有以下几种:奖金;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津贴和补贴;定额工资;浮动工资;其他。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1、劳动法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 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用人单位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2、年最新版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权益,应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包括以下等数十条。
3、《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5、《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劳动部在1994年12月6日发布的通知,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其作用是保障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权益,应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 工资条例出台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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